关于举办2017年眉山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补充通知
2017-03-20 15:28:41 来源:眉山全搜索综合 编辑:admin_lf 评论:0 点击:
眉山市教育体育局
关于举办2017年眉山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
补充通知
各区县教体局,岷东新区统筹城乡工作局,有关学校:
2017年眉山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将于2017年3月22—27日在仁寿县举行,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各区县要严格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,如有弄虚作假,一旦查证属实,将作严肃处理。比赛时要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。
二、区县分管学校体育工作的副局长是各区县代表队领队,是本次运动会该区县的第一安全责任人,各区县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人。
三、各运动队务必于2017年3月22日(星期三)下午2:30前到仁寿一中报到,下午4:00在仁寿一中北校区会议室召开领队、教练员联会。参赛队伍若需联系安排食宿,请与仁寿县教育体育局联系。联系人:李凯文,联系电话:13890368788。
四、裁判长、副裁判长、裁判员务必于3月22日上午9:30
前到仁寿一中北校区报到,10:00组织裁判员学习(仁寿一中北校区阶梯教室)。本次运动会选调李忠政、孔文泉同志为大会仲裁委员,黄志军同志为大会裁判长,罗红(洪雅)、马锐(东坡区)、符磊(市体校)、赵文良(仁寿)为大会副裁判长,赵宇、洪义坤(市体校)、吴卓红、杨乐、高建蓉、罗帅、柯登宝、杨化麟(东坡区)、黄光儒、袁水兵、杨辉、代红(仁寿)、杨曦、陈忠慧(洪雅)、向刚、余世中(彭山)、何松、古丽利(丹棱)、张仕伟(青神)为大会裁判员。大会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不足部分由仁寿县教育体育局选调。选调裁判员往返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。选调人员由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到本人。
眉山市教育体育局
眉山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 |
2017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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